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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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度进出口货代项目

17年度进出口货代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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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需 求 公 告
一、 招标项目名称:进出口货代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进出口货代项目,
①  出口:负责开云·(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含轮胎工业、山东开云·(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开云·(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东风及开云·(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海外贸易等自青岛港口的出口CIF、CNF成交方式下的租船订舱、支付费用业务(包含FOB成交方式下提单显示运费预付的租船订舱业务)以及FOB成交方式下与客户代理之间的出号,赎单,代垫船公司、船代、场站的港杂费用等货运代理业务;
②  进口: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进口通关代理、青岛前湾港进出口货物查验代理以及费用垫付;
③  东风工厂青岛港出口报关代理业务。
④    东风工厂进口设备报关,到货港:青岛,报关需求数量不能确定,根据设备部采购需求和招标结果决定,要求完成设备清关放行.
⑤  东风工厂进口胶类报关,到货港:青岛港,预计每月201.6吨,10个20GP货柜(包括保税区现货天然胶)。船货:要求完成货物清关手续.
⑥  东风工厂进口硫磺报关,到货港:湖北武汉港,预计每月45吨,3个20GP货柜,要求完成报关报检费、小柜THC、箱检费、港建费、港杂费、换单费、疏港费、商检费等通关过程中正常发生的费用及码头到仓库的费用,(包干价结算).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础资质标准:
1. 投标人具备国际领先水平:全球行业排名前十、全国行业排名前五、地市级区域行业排名前三。
2. 投标人年营业收入1亿人民币及以上。                                                              
3.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但不仅限于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处罚等行政处罚),在以往的项目中无不良记录。
4. 投标人必须接受并满足开云·(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的技术协议要求,按开云·(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合同文本签约。
5. 不接受联合体的形式投标。
供应商专业技术资质标准:
1
供方须具有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且具有MAERSK、CMA、MSC、COSCO、太平等国际知名船公司的指定订舱代理资格,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能够拿到具有竞争力的运费,能够在旺季按照要求第一时间取得所需的舱位;
2、能够确保在船离境的5天内及时赎出提单并寄往我司;
3、进口清关时间:以收到全套报关单据为时间起点,进料加工≤2天,一般贸易≤4天。
四、报名时间:2016 12 月21日至201612月26日;
报名地点:青岛开云·(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家口工厂办公楼
五、报名携带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三证、资质要求的其它材料,以便我部门进行投标单位资格审查。
招标单位:青岛开云·(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轮胎工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薛萌
联系电话:18363955763
联系邮箱:XueMeng@doublestar.com.cn
日    期: 2016 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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